2013-09-06 珠海中国人寿
大存單轉成大保單 中國,存款大搬家時代已經到來…… 焦點一:深圳 網絡報導1:遺產稅試點傳聞不久,深圳市場就出現了一張躉交保費1.03億元。 網絡報導2:一張年繳保費2680萬元(3年期)的巨額保單,“聽說就是奔著避稅去的。” 焦點二:福建 網絡報導1:中國目前還沒有實行遺產稅,但越來越多的富豪、企業家已經開始未雨綢繆。福建泉州現“天價保單”男子3033萬投保上億。 網絡報導2:日前,一張保額高達1.5億元的巨額保單繼上月廈門億元保單後再次在福建承保,這是福建第三張超億元保單,創造了同一客戶累計人身險保額的新高。福建富人為何偏愛大額保單,除了規避風險、保護家庭支柱的高賺錢能力外,調查顯示他們最多考慮的是財富的傳承和資產的保全。 焦點三:北京 日前,一張單次投保保額達1億元的人身保險保單在北京誕生。這是目前北京誕生的首張個險億元大單,據承保此張保單的分公司告訴記者,億元保單的投保人李先生是一家知名企業負責人,此前已投保了近200萬保額的保單。隨著其個人財富的累積,對財富的保全、增值和傳承的需求也越來越強,出於規避風險的考慮他選擇購買了本張壽險保單。該保單由終身壽險+意外傷害保險組合而成。 【存保險,你應該知道的相關法律條文】 1.《保險法》第八十九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並且轉讓時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點評】買保險,還有什麼不放心? 2.《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2條規定: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包括“人壽保險”。 【點評】因此,人壽保險是不受債權債務干擾的金融工具,能為您在企業資產和個人資產之間建立起一道防火牆。 3.根據《保險法》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二條相關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沒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按照《繼承法》分配。 【點評】如果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的,則保險金不作為遺產分配,並可規避遺產稅。 4、我國《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務,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點評】受益保險金不用於抵債。身故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不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既不納入遺產分配,也不用於清償被保險人生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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