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三個購買保險的必遵原則

由於很多小伙伴還是會陷入把投資當保險等諸多誤區,本文從購買保險的三個要點為大家正確解讀保險的本質——保險讓生活更安心,家庭財務更穩健!​



一,保險是家庭財務的“守門員”​

按照馬斯洛需求理論,人的五大需求中,安全是第一需求。在個人家庭理財金字塔中,保險保障就屬於最基礎的層面。先安排基礎保障,再考慮各種投資,千萬別拿投資代替保險。​


傳統的壽險好比家庭財務的守門員,避免家庭財務由於風險陷入危機,屬於避害型產品;而股票和基金投資好比家庭財務“得分”的前鋒,肩負家庭資產增值任務,屬於趨利型產品。保險和其他各類投資理財工具各司其職,佔好各自的位置,整個家庭理財才能順利、圓滿。​



二,選擇適合的保險保障​

對於不同年齡段、不同家庭結構狀況、不同財務狀況的人士而言,大家的具體保障需求也不盡相同。只有正確認識自己的需求,才能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

傳統保障類產品可以分為壽險、意外保險、養老保險、重大疾病保險、普通醫療保險等,還有新型的分紅保險、投資連接保險、萬能保險等。從順序上說,大原則應該是先安排保障類產品,後考慮理財投資類保險。​

具體到每個家庭和個人身上,不妨根據一個人的成長階段來分別作個梳理。​

20~30歲左右的單身期,第一順位保單應該是意外險保障,然後可以輔之以部分的定期壽險和醫療保險。因為對於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而言,買份高額的壽險幾乎是不現實的,這個階段的經濟能力有限,還在創業或打拼,意外險是這個階段必備的第一張保單。意外險提供生命與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給付、殘廢給付,而且費率低保障程度高。買一份意外險是對生命的保障,更體現了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報償。​

到了30~40歲的家庭成長期,如果自己成為了家庭的主要收入者,那麼第一順位是給自己安排好壽險保障。壽險保障可以根據經濟能力不同選擇定期壽險或終身壽險。兩者保障功能完全一致,都可以在不幸發生身故(無論是意外情況導致還是生病引發的)時獲得理賠,有些壽險產品也可以對傷殘進行保障。第二順位的保單應該選擇意外險,補充身故或殘疾的保障額度。然後,第三順位應該是考慮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險。第四順位是考慮普通住院醫療保險或醫療補貼保險,以彌補普通疾病帶來的收入損失。​

在一個家庭成長的階段,除了夫妻雙方特別是家庭支柱一方的保障外,我們當然也不能忽視孩子的保障。對於孩子而言,建議將重大疾病類保險作為第一順位選擇,因為現在兒童大病的發生率也在逐年上升,其次是孩子的意外傷害類保障,第三順位再考慮孩子的教育金保險。​

成年人到了40歲以上,健康醫療和養老保險迫不及待需要全面拉高,此時對於家庭支柱而言,第一順位的保險安排應該是重大疾病保險,第二順位可以考慮養老金收入類保險。購買養老保險之前,要算清楚以後每月能拿到多少錢,能拿到多少歲或者多少年。養老金的領取分兩種形式,一種是每月領固定的金額,另一種是逐年遞增,應視不同情況與經濟承受力而選擇。​

50歲以後,醫療和養老成為基本的兩大問題,需求度並沒有降低,但已經很難購買。反倒是隨著年齡增長健康狀況下降,骨折等意外身故比較容易發生,因此50歲以上的老年人不妨再次將意外險(特別是含有骨折等老年人常見意外病症的)保障作為第一順位選擇的產品,如果能選擇到醫療保險自然更好。​



三,不斷調整保險配置​

也正因為年齡、家庭結構變化、收入和家庭財務狀況變化都會影響個人及家庭成員對不同保險產品的需求變化,因此要提醒大家,最好每兩年檢視一下自己的保單,原有的保障是否能夠滿足現階段的需求,是否該做些調整?若能根據個人和家庭具體狀況按需選擇合適的保險,不斷地調整自己的保險計劃,按照人生的發展和財富的累積,循序漸進地購買保險並且作出合適的調整,具體險種有增有減,具體額度邊增邊減,不讓自己“吃力”,也不讓自己的家庭“缺乏安全感”,在經濟成本和保障性能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這才算是打造了一份家庭保險的“黃金組合”真正發揮保險的“家庭財務守門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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